近日,信用中国(陕西)官网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西安市高陵区湾子中心卫生院、西安市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因超标准收费纳入结算等多项违规行为,分别被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在同一天开出“罚单”。
西医保高陵罚处字〔2023〕第2120230009号文书显示,西安市高陵区湾子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纳入结算、违反诊疗规范纳入结算、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药品纳入结算3类定量问题,涉及违法金额62891.17元。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责令西安市高陵区湾子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医保金额72130.53元,并处违法金额62891.17元的1.8倍共计113204.11元的罚款处罚。
另一份西医保高陵罚处字〔2023〕第2120230013号文书显示,西安市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超标准(频次)收费纳入结算、过度检查纳入结算涉及30713.00元。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依据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责令退回违规医保金额30713.00元,并处违法金额30713.00元的1.8倍共计55283.40元的罚款处罚。
以上两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均为2月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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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齐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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